近日,四川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發布公告,演員趙麗穎以人格權受到侵犯,起訴重慶半糖攻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樂山市市中區咖百世餐飲店及第三人河南微馬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另一家位于貴陽市云巖區的門店,也因同樣案由被起訴。
圖:@趙麗穎
趙麗穎索賠51萬元
被趙麗穎起訴的餐飲企業為重慶半糖攻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半糖攻勢”),是一家咖啡品牌運營商,在全國多個省市設有連鎖門店。案件具體涉及兩家門店,一家位于樂山市市中區,另一家位于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案由均為人格權糾紛。
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案件公告
法院公告顯示,原告趙麗穎的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方停止印刷、張貼使用與原告肖像、姓名有關的一切宣傳物料,并要求被告方公開道歉,同時還需向原告給予經濟賠償51萬元。
社交平臺上,“半糖攻勢”疑似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印刷含有他人肖像、姓名的包裝,并進行產品銷售。
據封面新聞報道,“半糖攻勢”相關門店電話一直沒人接聽。記者去到“半糖攻勢”位于重慶兩江新區的注冊經營地,沒想到公司已人去樓空。隔壁企業的工作人員表示,半糖攻勢公司在幾個月前就已經搬走了。
半糖公司登記的企業注冊經營地現場空無一人。圖:封面新聞
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如果沒有在實際地址經營,對應的市監所核查到后,會把公司列入經營地址異常名單。”
企查查App信息顯示,半糖攻勢公司作為被告,同時有四個司法案件等待開庭。
門店店員:聽說想找趙麗穎代言,價格太貴沒談妥
在“半糖攻勢”重慶觀音橋店,“門店”僅剩一個綠色小推車。工作人員稱:“以前在觀音橋步行街的商場店鋪已租給他人。”
半糖攻勢公司位于重慶觀音橋的店鋪。圖:封面新聞
工作人員稱,該店從未使用過趙麗穎的相關包裝,“只是聽說前段時間,公司有一個加盟店老板,想要聯系趙麗穎做品牌代言,但因為代言費太貴,沒有談妥。”
企查查App顯示,2024年3月,半糖攻勢公司完成A輪融資,投資方為海納亞洲創投基金,融資金額5000萬元。
2024年4月26日,該公司發生股東變更。原先兩名股東分別為龍雪梅和于子洋,各持股60%和40%。變更后,仍為兩名股東,分別是劉萬云和藍春,各出資1350萬元和150萬元,持股比例分別為90%和10%。
多位明星起訴侵權行為
附上明星照片,配以醒目的“明星同款”標簽已成為眾多產品促銷的慣用招數。
去年年底,據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微信公號消息,該區法院審結了一批侵犯明星肖像權的案件。該批系列案共30件,其中26起涉侵犯明星景甜肖像權、4起涉侵犯明星陳莎莎(藝名陳紫函)肖像權。
圖源:@景甜 微博
演員胡歌也曾起訴多家公司侵權。2024年9月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向合肥梵岡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涉及胡歌起訴上海谷柏特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洛克優(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肖像權、姓名權糾紛案件。上述三家公司未經胡歌授權,擅自于2022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期間,為宣傳、銷售產品,在產品外包裝、宣傳圖片及包裝袋均侵權使用了胡歌的肖像和姓名。
圖源/ @胡歌 微博
鄧超孫儷頭像被用作衛生間標識,侵權嗎?
今年3月,有網友發現,鄧超和孫儷的照片被制作成公共衛生間標識,且未經任何卡通化或藝術處理,就直接被貼在衛生間入口處,十分顯眼。相關話題曾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爭議,有網友覺得挺有新意,但更多網友認為太不禮貌,侵犯肖像權。
據《法制日報》報道,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主任戴智勇律師表示,相關方未經授權使用明星照片作為衛生間標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明星的社會評價,應當認定其丑化、貶低明星的的主觀惡意明顯,該行為屬于丑化他人肖像權的行為。
此外,戴智勇表示,公眾人物通常與社會公共興趣及利益聯系緊密且具有較常人更廣泛的影響力,其肖像保護與普通民眾有所差異,應當具有一定的容忍度,因此應當對公眾人物人格權進行適當范圍內的限縮,但此種限制不應漫無邊際。
律師:企業違規使用明星肖像可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
據封面新聞報道,關于市場中為何有不少企業冒險借助明星效應實施侵權行為,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認為,主要原因在于違法收益遠遠高于成本。
“有些企業未經授權使用明星肖像,輕而易舉就能多賺幾百萬銷售額,可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往往只有幾十萬。這種低成本、高收益的現狀,讓許多企業心存僥幸。另外,部分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錯誤地認為未經授權使用明星肖像,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完全沒有意識到會產生多么嚴重的法律后果。”
要解決這一問題,胡磊律師認為首先可以加大懲罰性賠償的力度。對于惡意侵權企業,可實施懲罰性賠償,大幅提高其違法成本。其次,要加大對平臺的審核監管力度,廣告發布平臺有義務對代言人的授權文件進行嚴格審查,如果審查不到位,就需承擔連帶責任。
你有買明星代言的產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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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自21財經客戶端、封面新聞、法制日報、三湘都市報、企查查、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