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報道,11月17日,胖東來發布《胖東來侵犯人格尊嚴的補償標準》,其中列舉了2025年1月1日—10月31日共計33例員工被侵犯人格尊嚴的案例,總補償金額達359000元。
記者發現,33個案例當中,有3名員工被補償5萬元。具體事例顯示,員工在聯系其他同事為顧客提供服務期間,該顧客突然拍打員工臉部,并拍打、攻擊、踢踹參與勸阻的其他員工,警方在了解處理期間,其家屬表示該顧客患有精神疾病。
胖東來表示,人格尊嚴權是每個人享有的基本權利,應該受到尊重、不可侵犯和傷害。當一個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時,對精神和身體產生的傷害將會是終生的、痛苦至極的、無法挽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