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孫永樂 上海報道
券商首席為上市公司“吹票”牟利,一份研報的灰色價值幾何?又將面臨怎樣的監管重罰?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則券商分析師受賄案件,引發市場輿論嘩然。
2023年4月,原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某、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某,接受宋某甲請托,分別收取好處費18萬元、5萬元,利用鄒某的職權為利通電子(603629.SH)撰寫研究報告,以增加該公司股票的市場關注度。
法院一審判決,二人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均并處罰金十萬元,違法所得亦被依法追繳。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求證發現,本次涉案人員鄒某,指向曾在東方財富(300059.SZ)證券研究所、東北證券(000686.SZ)研究所任職的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杰,程某則為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時任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文祥。
2023年4月,東方財富證券原電子行業首席鄒杰發布署名研報《面板產業觸底反彈 LCD精密金屬結構件龍頭有望充分受益》,首次覆蓋利通電子,給予“增持”評級,并于當年12月再度發布關于該公司的深度研報。
在二級市場表現上,利通電子股價自2023年5月開啟拉升行情,并于2023年11月觸及歷史高點40.70元/股,2023年年內漲幅高達160%。截至當年年末,股東總戶數為30310戶。
截至12月25日上午,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信息顯示,行業已不存在名為“鄒杰”“程文祥”的執業證券分析師。
據知情人士透露,鄒杰目前已從東北證券研究所離職。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亦向東方財富證券進行求證,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利通電子則向以投資者身份提問的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回應稱,上述案件與公司無任何關聯,相關報道內容不實。公司已向監管部門報告相關情況,目前正密切關注事件進展并積極處理,必要時將予以公開回應。
收取23萬元好處費撰寫研報
12月8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鄒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處理)請托,利用被告人鄒某時任東方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的職權,為某公司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603629.SH)撰寫研究報告,以增加該公司股票的市場關注度。
其中,被告人鄒某負責組織研究報告的撰寫,實際收取宋某甲好處費人民幣18萬元,被告人程某負責鄒某與宋某乙之間的溝通聯絡及轉送現金給鄒某,實際收取宋某甲好處費人民幣5萬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動向大連市公安機關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鄒某、程某分別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后,贓款已被如數凍結。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程某身為東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鄒某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同時指出,被告人鄒某具有坦白和認罪認罰情節、被告人程某具有自首和認罪認罰情節,均可從輕處罰、從寬處理。二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鄒某、程某均具有從輕處罰情節、違法所得已被控制,請求宣告緩刑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
據了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顯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對此,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鄒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程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
此外,法院要求,鄒某、程某回到社區后,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服從公安、社區矯正等部門的監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勞動,做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
指向東方財富證券原電子首席
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鄒某,男,198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因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拘留;被告人程某,男,1987年出生,漢族,碩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不過,并未披露相關人員姓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資料及從相關渠道求證發現,本次涉案人員鄒某,指向曾在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東北證券研究所任職的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杰,程某則為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時任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文祥。
公開信息顯示,鄒杰曾于2023年初至2024年3月擔任東方財富證券原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執業證書編號S1160523010001。
2023年4月下旬,鄒杰、夏嘉鑫發布署名研報《利通電子:面板產業觸底反彈 LCD精密金屬結構件龍頭有望充分受益》,首次覆蓋該公司,給予“增持”評級。
2023年12月下旬,鄒杰再度加碼“吹票”,發布關于利通電子的深度研報《主業戰略布局進展突出,AI算力租賃服務打造第二成長曲線》,給予該公司2024年目標價29.19元/股,維持“增持”評級。
2024年,離開東方財富證券后,鄒杰加盟東北證券研究所,擔任電子行業聯席首席分析師。同花順iFinD信息顯示,鄒杰在東北證券的首份研報發表于2024年5月,最新發布的研報則停留在2025年1月。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利通電子股價自2023年5月開啟拉升行情,并于2023年11月14日盤中觸及歷史高點40.70元/股,2023年年內漲幅高達160%。不過,在12月的第二份“吹票”研報發布后的2個月,利通電子股價一度跌破15元。
2023年年報數據顯示,截至當年年末,利通電子股東總戶數達30310戶。這意味著有超過3萬名投資者深陷“過山車”行情,面臨持倉大幅縮水的風險。
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盤,利通電子最新股價報26.87元/股,年內漲幅達35.84%,總市值達70.50億元。截至25日上午11時,該公司股價微跌1%。

公開資料顯示,利通電子2018年12月登陸上交所主板市場,是一家主營液晶顯示用精密金屬結構件、外觀件、電子元器件的設計、生產、銷售的大型制造型企業,主要產品包括液晶電視精密金屬沖壓結構件、精密金屬面框、底座、模具及電子元器件等,主要服務于海信、TCL、三星、索尼、康佳、創維、海爾、長虹、高創等知名電視機整機企業。
券商研報業務監管趨嚴
近年來,監管對券商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保持“嚴監管”態勢。
2024年,方正證券、東海證券、華安證券等多家券商因研報業務展業違規被監管“點名”。例如,2024年1月5日,湖南證監局發文稱,因方正證券在開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過程中存在多項問題,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2025年,券商研報領域監管持續“零容忍”,罰單直擊機構、分析師及咨詢公司,核心違規行為聚焦研報制作不審慎、有償定制研報、泄露未發布觀點、違規薦股等。
今年2月,民生證券分析師徐皓亮,因在制作某證券研究報告中存在不審慎的情形,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11月,深圳證監局對王志杰出具警示函,其在證券公司任證券分析師期間,泄露尚未發布的證券研究報告觀點,向投資者違規私自薦股,并為近親屬所在的其他證券公司介紹客戶,謀取不正當利益。
目前,對券商研報業務的監管文件主要為《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明確了證券研究報告形成、發布、使用等監管規定,要求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的證券公司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原則。
該規定還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做好證券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署名的證券分析師應當保證信息來源合法合規,研究方法專業審慎,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
此外,在自律規則層面,中國證券業協會已制定發布《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范》等自律規則,要求證券分析師制作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秉承專業的態度,采用嚴謹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邏輯,基于合理的數據基礎和事實依據,審慎提出研究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