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12月9日,浙江證監局官網發布四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內幕交易細節,其中,鐘振超與狄柳燕、陳雪輝等人因內幕交易躍嶺股份股票被罰,三人與躍嶺股份前董事長林仙明均存在密切聯系。
據悉,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鐘振超與林仙明存在聯絡接觸,兩人手機通話頻繁。證監局披露,鐘振超系躍嶺股份董事長林仙明專職司機,2024年3月27日,鐘振超開車將林仙明從上海接回溫嶺,并在林仙明家中吃晚飯。
吃完晚飯次日(3月28日)下午,鐘振超通過微信、電話與妻子狄柳燕討論買入“躍嶺股份”股票后,狄柳燕立即大筆買入“躍嶺股份”,成交金額為87.1778萬元,資金較前一日放大約32倍,并于次日繼續買入“躍嶺股份”。
最終,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鐘振超與狄柳燕賬戶組于2024年3月28日至29日買入“躍嶺股份”股票11.32萬股,成交金額112.2191萬元。內幕信息公開后,上述股票全部賣出。經計算,虧損14506.27元。
證監局指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配合調查情況,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鐘振超、狄柳燕處以50萬元罰款,其中,對鐘振超處以25萬元罰款,對狄柳燕處以25萬元罰款,兩人各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