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 北京報道
近日,審計署發布《國務院關于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多家金融機構在不良資產處置中存在違規操作,其中兩家政策行以及三家地方中小銀行通過不下調不良、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違規掩蓋不良資產合計超500億元。
據審計署披露,此次重點審計的2家政策性銀行和3家國有保險公司,還審計了7家商業銀行金融政策落實情況。除不良資產問題外,7 家商業銀行在房地產融資、賬戶監管等領域亦存漏洞,其中209億元違規房貸流向 "四證不全" 項目,247億元涉眾集資風險外溢。
《報告》稱,從7家商業銀行審計情況看,金融風險正在有效緩解和管控,風險總體可控,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6家銀行2022年以來,違規向“四證”不全等房地產項目發放開發貸款等共計209.68億元。7家銀行在支持房地產中長期轉方式中,未嚴格落實有關部門關于區分房企整體風險與房地產項目風險等要求,放款時仍將房企整體風險作為評價單個項目授信的重要條件。5家銀行對賬戶資金異常流動監管不力,11家地方融資平臺借機向公眾集資247.43億元,主要用于償還存量債務等,所承諾保底 年化收益最高達12%,使債務風險向涉眾領域外溢。
值得注意的是,在對上述金融機構的審核中,審計署發現三類突出問題:
一是服務國家戰略及實體經濟數據不實。4家金融機構多報保險保障金額、政策性貸款規模等5084.37億元。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21年將實際投向罐頭加工基地等的37.66億元貸款,違規納入生豬貸款統計范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通過違規擴 大統計范圍等方式,多報2023年度服務實體經濟規模920.32億元。
二是違規掩蓋處置不良資產。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借款人實際已資不抵債、貸款欠息超90天等情況下,未按規定將符合認定標準的193.8億元貸款下調為不良。3家地方中小銀行至2024年底,采取延長還款期限、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掩蓋不良318億元,還原后實際不良率達2.77%,遠高于全國同類銀行平均水平。
三是違規放貸攬儲問題突出。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20年11 月至2024年疏于審核,向編造虛假資料等條件不符的270戶企業發放貸款;中國進出口銀行2022年5月以來,以存貸掛鉤等違規方式攬儲,存貸利差增加企業融資成本。
此外,報告還指出,部分部門和所屬單位在活動中存在亂收費、亂攤派行為,金額合計1.88億元。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所屬北京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2018年以來,聯合2家省分行強制要求5655家商業銀行網點參評 "服務達標認證" 并收費3152.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