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貿仲供圖)
南方財經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鄭青亭 北京報道
仲裁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9月16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在北京發布《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4-2025)》《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及《拉美國家仲裁制度研究》三項成果。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在會上表示,三項成果旨在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仲裁實務與制度參考,未來貿仲將持續推進相關研究,助力我國建設國際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4-2025)》由中國人民大學課題組編寫,成員涵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校、企業及律所等多方專家。報告以2024年貿仲案件數據為基礎,系統梳理民法典施行五年來在仲裁領域的適用情況,對比不同仲裁機構在多合同仲裁、追加當事人等復雜架構仲裁中的實踐差異,同時跟蹤國內仲裁中心建設、國際交流及理論研究動態,重點剖析建設工程爭議熱點。
作為年度報告配套成果,《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從貿仲受案量居首的建設工程類案件中,精選15個典型真實案例,涵蓋工程質量、工期延誤、工程款結算等核心爭議,由資深仲裁員撰寫專業點評,為行業糾紛解決提供實務參考。
《拉美國家仲裁制度研究》是國內首次聚焦拉美地區國別仲裁制度的專項研究,由中國政法大學宋連斌教授任課題組組長,中拉兩國法律專家共同參與。研究梳理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8國仲裁立法、機構設置及程序機制,分析各國在可仲裁性、臨時措施、裁決執行等方面的異同,探討其與《紐約公約》等國際規則的銜接融合。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基本完成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任務”部署的收官之年。9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仲裁法》,明確仲裁事業的發展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發揮化解經濟糾紛的作用。
王承杰介紹,作為中國最早設立和最具國際知名度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貿仲已受理7萬余件以國際商事爭議為主的仲裁案件,當事人涉及全球168個國家和地區,仲裁裁決在全球100多個國家得到承認和執行。截至2024年,貿仲年受案標的額已連續7年超過人民幣1000億元,且每年的仲裁案件受案量、標的總額和涉及當事人國別數量均居國際仲裁機構前列。
王承杰表示,通過上述三個課題的研究可以看到,仲裁作為國際通行的經貿投資爭議解決方式,已成為各國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法治軟實力的重要手段。“在全球各國愈加重視仲裁發展、國際競爭愈發激烈的當下,以貿仲為代表的中國仲裁機構在國際化和專業化道路上屢創佳績,中國仲裁的國際公信力和全球影響力不斷攀升,中國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展現強大動力。”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