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莎 北京報道 當前我國城鎮化率已突破67%,城鎮開發邊界內70%以上是存量空間。城鎮化從快速增長轉向穩定發展,城市發展從大規模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城市以及與之息息相關的房地產,下一步應該走向哪里?
今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其后《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為新階段的城市工作劃定重點。其中,推動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發展,增強超大特大城市綜合競爭力,激活城市存量資源潛力,系統推進“好房子”和完整社區建設,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被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從實踐來看,盡管“一城獨大”時代已經過去,但部分城市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集聚壓力,面臨協同難題,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事實上,在一定技術等條件下,任何城市規模都有合理區間,超過區間必然導致規模不經濟。”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表示。
倪鵬飛兼任多個城市的政府顧問及智庫專家,同時是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長期深耕城市與房地產發展經濟學,統一發展經濟學、競爭力經濟學等領域,在相關學科研究及政策實踐層面積累了深厚的理論與實踐經驗。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受訪者供圖)
倪鵬飛認為,當前中國城鎮化水平較高的發達區域已進入“聚中有散”階段,城市體系向都市圈、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方向演化;城鎮化水平較低的后發區域仍處在“集中集聚”階段,這些后發區域中,部分城市收縮、部分城市壯大是必然趨勢,應該允許和順應這些調整。同時,需警惕盲目參照個別國家過度集聚的問題性“經驗”和“豐滿”的理論,主張“城市越大越好”的傾向。著眼長遠,都市圈群終將成為中國城鎮化的真正主體形態。
聚焦房地產市場,倪鵬飛認為,中國城鎮戶籍居民的住房問題已基本解決,城鎮住房發展正從“住有所居”的“有房子”階段,邁向“住有宜居”的“好房子”階段。“好房子”并非高收入家庭專屬,也應面向居民的普遍需求。我國“好房子”需求較大但供給相對不足,需從存量更新和新房建造兩方面發力。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基礎仍有待夯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和《意見》出臺后,將加速房地產市場供求和結構調整,加快房地產新模式構建,高質量住房比例將逐步提高。
都市圈群將成為城鎮化主體形態
《21世紀》:《意見》提出,穩妥有序推動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這會對各個城市群和都市圈發展帶來哪些機遇?
倪鵬飛:經濟活動的空間形態由空間聚集力和擴散力及相互作用決定,一般城市化率超50%后,一些城市中心區域過度集聚,城內擁擠成本超過跨城運輸成本,使聚散力發生新變化:一些農村要素向城市大范圍集聚的同時,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呈現“高端要素向中心集聚、低端要素向周邊擴散”的雙向流動特征。進而通過新城建設或相鄰城市擴容,以及網絡化基礎設施,形成聯系緊密的城市群體。
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已超50%,標志著城市群時代開啟。2024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6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接近50%,“聚中有散”的城市群時代已成為必然,都市圈群終將成為中國城鎮化的真正主體形態。不過,當前多數城市群和都市圈發展仍面臨“集而不群”、“圈而不同”問題,此次《意見》的出臺,為中國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設帶來戰略布局、制度創新、政策紅利和市場預期等重要機遇。
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發展組團式、網絡化的現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明確了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鎮化的重點任務、城市體系格局和形態優化的方向。《意見》進一步在戰略布局上明確,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全國高質量發展增長極,中西部和東北的城市群、都市圈的區域平臺等定位;制度創新上則聚焦深化經濟區與行政區適度分離改革。這些部署將影響市場主體預期和行為,驅動資源向城市圈群“大聚小散”、“高聚低散”,加速城市圈群時代到來。
《21世紀》:如何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協調發展,形成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格局?
倪鵬飛:當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存在的發展失調問題,突出表現為規模兩級分化及結構同質或絕緣。發展城市群和都市圈,構建“圈群主體、多態嵌套”的城市體系,是促進和帶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基本路徑,能夠避免中心城市過度擁擠和周邊城市的衰落,克服結構同質或絕緣狀態,形成城市間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格局,充分釋放“1+1大于2”的規模經濟紅利。完善全國統一、公平競爭的制度規則是筑牢這一格局的基本前提,率先在都市圈和城市群內形成統一大市場,激發各地不同主體依托動態比較優勢開展差異化發展的積極性,最終推動形成大中小城市特色鮮明、協同共進的發展新格局。
《21世紀》:《意見》提出要增強超大特大城市綜合競爭力。超大特大城市應如何界定并做強做精“核心功能”?在疏解非核心功能的過程中,如何避免出現產業“空心化”或城市活力下降的風險,真正實現“減量”與“增質”的平衡?
倪鵬飛:超大特大城市做強做精核心功能,關鍵是要將最重要、最稀缺的資源要素集中到最核心的功能上,突出核心功能的主導性和引領性。在疏解非核心功能的過程中,要實現“減量”與“增質”平衡,需重點處理好基與核、高與低和聚與散這三對關系,關鍵是以市場化方式促進都市圈化。在核心功能提升和集聚的同時,基本功能也要保留和優化;在非核心功能疏解的同時,核心功能必須提升;在向周邊空間擴散一般通用資源要素的同時,在更廣闊的空間內集聚高端稀缺資源。
為此,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超大特大城市都市圈化,將在核心區的非核心功能,疏解至當日通勤范圍內的周邊空間,既為中心城市騰挪空間,又能讓周邊承接功能后持續支撐核心區發展,實現中心與周邊共贏。二是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通過成本價格驅動非核心功能疏解,政府主要通過規劃和政策來調節市場,并通過市場引導經濟主體在中心城區和周邊城鎮的資源流動和配置,保持核心區精簡和周邊充實增長的平衡,以及都市圈的持續規模增長和結構提升。
此外,任何城市都不能忽略基本功能,尤其是經濟功能。從都市圈整體來看,經濟功能是創造財富、提供就業的基礎,不能缺失或削弱,即便是行政中心城市,也需避免成為缺乏產業支撐的“寄生城市”。
任何城市規模都存在合理區間
《21世紀》:在人口流動分化背景下,如何破解大城市虹吸效應與中小城市發展收縮的矛盾?
倪鵬飛:破解大城市虹吸效應與中小城市發展收縮的矛盾,需尊重經濟空間規律。當前中國城鎮化水平較高的發達區域已進入“聚中有散”階段,城市體系向都市圈、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方向演化;城鎮化水平較低的后發區域仍處在“集中集聚”階段,這些后發區域中,部分城市收縮、部分城市壯大是必然趨勢,應該允許和順應這些調整。需警惕盲目參照個別國家過度集聚的問題性“經驗”和“豐滿”的理論,進而主張城市越大越好的傾向,將超大特大城市出現的擁擠解釋為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加劇大城市虹吸和中小城市收縮,帶來大中小城市的失調和雙輸。事實上,在一定技術等條件下,任何城市規模都有合理區間,超過區間必然導致規模不經濟。
空間經濟進入“聚中有散”的階段后,大城市中心區由于過度集聚導致規模不經濟,將倒逼資源、要素和產業外遷。但在公共產品布局上,政府主導下的優質、重要公共產品,往往集中投向行政級別較高的城市及其中心區。這就導致出于損益權衡,大城市及中心區“面多加水,水多加面”,周邊中小城鎮“面少減水,水少減面”。因而關鍵是基于合理的城市規模體系,優化配置公共資源,尤其要率先將中心城市區的優質公共產品向周邊城鎮轉移,同時加大中心城市基本公共產品布局,扭轉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公共產品配置不均和差距擴大的趨勢。發展都市圈、城市群,實現經濟活動的“聚中有散”,促進中心城市與周邊中小城鎮要素和產業的雙向流動,既提升中心城市功能,減少虹吸周邊和規模膨脹,又為周邊中小城鎮注入發展動能,避免收縮。
《21世紀》:中小城市應怎樣培育比較優勢?人口持續流出城市應如何轉型發展?
倪鵬飛:中小城市培育比較優勢,應遵循“聚力揚優勢,合作補短板,攜手打基礎,共同抓關鍵”原則。首先,聚焦塑造動態比較優勢,通過市場發現和政府戰略,在具備相對優勢并且具有前景的若干先進領域持續發力,逐步實現差異化發展。其次,完善城市發展的基礎條件和基本功能,打造宜居環境,為培育比較優勢和實現特色發展筑牢基礎。
人口持續流出地區轉型也需分類施策。資源枯竭型、產業變遷型城市要“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發現和塑造新優勢,尤其可依照自身優勢和人文特色,發展文旅產業、區位和資源有特殊要求的先進制造業和服務業;區位偏遠型邊境城市和戰略要沖則需要政府扶持,吸引當地資源、人口和產業留存,以及外地要素、資源和產業進入;大城市周邊城市則應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改善生態環境,吸引中心城市資源、人口和產業轉移。
城鎮戶籍居民住房問題已基本解決
《21世紀》:系統推進“好房子”和完整社區建設是《意見》的重要部署,今年4月你曾談到,樓市仍存供需錯配問題,“好房子”需求較大但供給相對不足。“好房子”供給應如何突破?怎樣更好滿足居民對高品質居住的需求?
倪鵬飛:總體上看,中國城鎮戶籍居民的住房問題已基本解決,城鎮住房發展正從“住有所居”的“有房子”階段,邁向“住有宜居”的“好房子”階段,“好房子”并非高收入家庭專屬,也應面向居民的普遍需求,中國正進入以“好房子”為主體的時代。
“好房子”供給突破需聚焦存量更新和新房建造。盡管“好房子”還存在一定供不應求情況,但房地產總體供求形勢已發生重大變化、宏觀經濟也邁向高質量增長階段,疊加部分外部環境條件的不確定性,“好房子”供給應“量需而供”,結合需求規模及變化趨勢、偏好變化、高質量發展導向,精準匹配總量規模、戶型結構、功能品質、空間區位等供給條件,堅決摒棄房地產高速發展時期的“一哄而上”和“三高”模式。政府與市場需協同發力,加快更新、開發、融資、銷售等制度建設,尤其要加快探索低杠桿、低負債、低周轉、現房銷售的房地產新開發、銷售、融資模式,實現供給突破。
更好滿足居民對高品質居住的需求,不僅要提升住房品質,還要提升配套環境品質,包括打造周邊優質生活圈、優質公共服務、良好基礎設施、良好自然環境等。通過“好房子”建設,帶動好社區、好街區、好城區建設。
《21世紀》:在保障房與商品房“雙軌制”下,如何避免保障房被貼上“低端”標簽?
倪鵬飛:當前部分城鎮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難題仍待化解,一些家庭住房問題也將暫時或長期存在,為此需建立健全商品房和保障房雙軌制度。雖然這兩類住房可存在合理差異,但要避免保障房被貼上“低端”標簽。一方面,可以推動商品房和保障房“混居”,在商品房小區安排或配建保障房,讓保障房居民共享同等居住環境。另一方面,提升保障房小區的住房設施建設標準和住房配套標準,縮小與商品房的品質差距,保障房的面積可適當縮減但功能需達標。
《21世紀》:城市更新是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的重要抓手,《意見》提出要科學制定實施城市更新專項規劃,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為什么強調要制定專項規劃?如何建立一套從體檢到更新的有效轉化機制,避免出現“檢而不修”或規劃與實施“兩張皮”的現象?
倪鵬飛:從城市發展來看,一方面,當前我國城鎮化進入新階段,城市作為生產生活的載體,框架體系基本建成,大規模擴張需求減弱;另一方面,前期城鎮化高速增長積累的質量低劣、功能老化、結構失衡、風險隱患等問題日益凸顯,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也對城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創造了更好的條件。城市更新成為城市建設發展、經濟發展和城建產業轉型的重要抓手。之所以強調制定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核心在于城市更新是涉及多主體、多客體和多方式的系統工程,需要專項規劃統籌指導,才可能實現各方各司其職、協同發力。
建立從體檢到更新的有效轉化機制,一方面需重點完善組織協調、體檢監測、考核問責、工作落實等機制,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僅靠政府推動,還需調動家庭、企業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并及時總結各地實踐經驗,不斷探索多方參與、互利共贏、良性循環的更新模式。
我認為,推進城市更新還需破解三大核心問題。
一是錢從哪里來。城市更新需要巨額資金,但是投資收益相對不高,加上融資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除了中央和地方財政進行公共產品供給以及項目引導資金外,必須進行融資機制創新,撬動資本市場資金和社會資金參與。
二是力從哪里聚。城市更新涉及多產權主體,需要多方配合,需以股權化思維設計各方參與機制,調動各方積極性,避免因某個小環節阻滯影響整體推進。
三是利在哪里分。需建立成本分攤、收益分享和損失補償的城市更新利益平衡機制,充分匯聚和持續激發城市更新動力,確保城市更新良性循環和深化推進。其中,利在哪里分最為重要,決定前兩者。
加力存量商品房收儲轉保障房
《21世紀》:今年上半年你曾談到,房地產市場正向結構性止跌回穩邁進,目前止跌回穩基礎是否穩固?還需要在哪些方面進一步發力?
倪鵬飛:當前房地產調整是不同于以往的深度調整。回顧2021年下半年以來的新房市場可見,政策與市場存在循環影響的周期:市場較大幅度下行后,正向支持政策出臺,推動市場暫時轉穩;隨后市場再度較快下行,新的正向激勵政策跟進,市場再度轉穩,如此進入下一個循環。
上半年市場有一些積極的外在表現和內在因素積累,帶來結構性趨穩特征,個別區域和種類的住房市場有趨穩跡象,各項指標總量跌幅收窄趨勢更為明顯。結構上“好房子”銷售量價增長、土地市場結構性升溫都比明顯。但第三季度市場出現新變化,整體止跌回穩基礎仍有待進一步夯實。
推動房地產市場企穩需從兩方面發力。
首先,宏觀經濟持續好轉是實現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的關鍵。基于我們的研究框架分析,房地產止跌回穩取決于市場、預期、政策和宏觀經濟環境這四個方面,其中宏觀經濟環境最具決定意義。宏觀經濟持續向好將帶動收入和就業不斷增長,推動預期由弱變強,帶動房地產總體需求恢復,減少二手房供給和新房庫存,助力市場出清。
其次,房地產自身需要著力減負、配套、加力和挖潛。一是為購房者減負,可進一步下調存量房貸利率,并考慮加大房貸與個人所得稅優惠組合等政策力度。二是在發力“好房子”建設的同時,做好配套服務,包括改善“好房子”周邊公共服務、生活設施和生態環境等,完善相關土地拍賣、資金供給等配套政策,更好釋放“好房子”需求。三是加力存量商品房收儲轉保障房,要通過建立地方政府的激勵和約束制度,實行申請制;建立開發企業的激勵和約束制度,實行競價制;建立住戶部門的激勵和約束制度,實行輪候制;稅費減免可以鼓勵改善性家庭購新賣舊。提高收儲轉保的多方積極性,同時降低道德風險。四是注入優質資源,激發購房潛力。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和發揮好現有優質公共服務的規模效應,尤其是將優質教育、養老資源引向住房供給集中的郊區、新城新區,釋放相應區域購房潛力。
《21世紀》: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意見》將對房地產市場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倪鵬飛: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召開與《意見》的出臺,將為房地產市場發展帶來多重影響。
一是加快市場供求調整。會議將城市更新作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從實踐來看,通過貨幣化安置、房票安置等方式進行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減少存量供給的同時,刺激了新需求。
二是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會議和《意見》均明確這一方向,其核心在于政府與市場協同發力。當前市場已倒逼房地產行業探索新模式,例如在買方市場下,購房者對期房接受度下降,倒逼銷售模式從期房向現房轉型;又如傳統“三高”模式難以為繼,開發模式也需相應調整。房地產發展舊模式退出已成必然,政府要借助市場之力,順應市場規律推進房地產發展模式變革。
三是加快房地產市場結構調整。會議明確要以推進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意見》提出系統推進“好房子”和完整社區建設,這些部署將逐步改變住房結構,優質、宜居的高質量住房比例將逐步提高;會議對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的部署,也將優化房地產的空間布局,促進都市圈和城市群、大中小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協調發展。